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郑州律师 > 梁静飞律师主页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有三个小孩我不想离婚怎么办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2-05-06 浏览量:0

  离婚是这个时代常有的事情,如果没有孩子就仅仅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但是如果有孩子的话,那么就涉及到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了。很多的家长因为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单亲家庭,所以选择隐忍着过日子。那么有三个小孩我不想离婚怎么办?

  一、有三个小孩我不想离婚怎么办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生了三个小孩怎么离婚

  先由双方协商,协商达成离婚协议的,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协商不成的,可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存在规定的准予离婚的情形的,应判决离婚。男方出轨并提出离婚,男方可以起诉离婚,但如果没有规定的准予离婚的情形的,一般不准离婚。如果离婚后,对孩子的抚养权,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三、抚养权的确定方法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二)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梁静飞律师

梁静飞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8:00-23:00

律所机构: 河南焕廷律师事务所

153-3371-7115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