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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会判给女方吗孩子六岁

非原创(平台) 发布时间:2024-04-09 浏览量:0

  我们知道,当双方无法对于财产或者子女抚养权的分配问题协商解决时,大多数都会闹到了法院。那么离婚孩子会判给女方吗孩子六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孩子会判给女方吗孩子六岁

  父母离异,孩子随父还是随母,应本着有利于孩子的角度确定。对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生活问题,一般随母亲生活,但因为母亲患直肠癌,属于严重疾病,也属于可能久治不愈的疾病,父亲并无其它不利于孩子的严重疾病或者恶习的,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一般应判随父亲生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离婚孩子会判给女方

  二、如何构成离婚呢

  对方构成重婚罪离婚的方式是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孩子三岁什么情况下离婚会判给女方

  孩子三岁在以下情况下离婚会判给女方: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女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夫妻双方离婚,孩子就要跟随一方生活。另一方就要给付相应的抚养费。对于不给付的一方,是可以对其起诉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孩子会判给女方吗孩子六岁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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